電機是指依據(jù)電磁感應定律實現(xiàn)電能轉換或傳遞的一種電磁裝置。電動機也俗稱馬達),在電路中用字母“M”(舊標準用“D”)表示。它的主要作用是產(chǎn)生驅動轉矩,作為用電器或各種機械的動力源。 發(fā)電機在電路中用字母“G”表示。它的主要作用是利用機械能轉化為電能,目前最常用的是,利用熱能、水能等推動發(fā)電機轉子來發(fā)電。
1.按工作電源種類劃分:可分為直流電機和交流電機。
1.1直流電動機按結構及工作原理可劃分:無刷直流電動機和有刷直流電動機。
1.1.1有刷直流電動機可劃分:永磁直流電動機和電磁直流電動機。
1.1.1.1電磁直流電動機劃分:串勵直流電動機、并勵直流電動機、他勵直流電動機和復勵直流電動機。
1.1.1.2永磁直流電動機劃分:稀土永磁直流電動機、鐵氧體永磁直流電動機和鋁鎳鈷永磁直流電動機。
1.2其中交流電機還可劃分:單相電機和三相電機。
2.按結構和工作原理可劃分:可分為直流電動機、異步電動機、同步電動機。
2.1同步電機可劃分:永磁同步電動機、磁阻同步電動機和磁滯同步電動機。
2.2異步電機可劃分:感應電動機和交流換向器電動機。
2.2.1感應電動機可劃分:三相異步電動機、單相異步電動機和罩極異步電動機等。
2.2.2交流換向器電動機可劃分:單相串勵電動機、交直流兩用電動機和推斥電動機。
3.按起動與運行方式可劃分:電容起動式單相異步電動機、電容運轉式單相異步電動機、電容起動運轉式單相異步電動機和分相式單相異步電動機。
4.按用途可劃分:驅動用電動機和控制用電動機。
4.1驅動用電動機可劃分:電動工具(包括鉆孔、拋光、磨光、開槽、切割、擴孔等工具)用電動機、家電(包括洗衣機、電風扇、電冰箱、空調器、錄音機、錄像機、影碟機、吸塵器、照相機、電吹風、電動剃須刀等)用電動機及其它通用小型機械設備(包括各種小型機床、小型機械、醫(yī)療器械、電子儀器等)用電動機。
4.2控制用電動機又劃分:步進電動機和伺服電動機等。
5.按轉子的結構可劃分:籠型感應電動機(舊標準稱為鼠籠型異步電動機)和繞線轉子感應電動機(舊標準稱為繞線型異步電動機)。
6.按運轉速度可劃分:高速電動機、低速電動機、恒速電動機、調速電動機。低速電動機又分為齒輪減速電動機、電磁減速電動機、力矩電動機和爪極同步電動機等。
調速電動機除可分為有級恒速電動機、無級恒速電動機、有級變速電動機和無級變速電動機外,還可分為電磁調速電動機、直流調速電動機、PWM變頻調速電動機和開關磁阻調速電動機。
異步電動機的轉子轉速總是略低于旋轉磁場的同步轉速。
同步電動機的轉子轉速與負載大小無關而始終保持為同步轉速。